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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实施AEO制度的益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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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于201410月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,并订于2014121日起施行,就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,并与国际AEO认证接轨。

海关对于AEO认证企业提供了诸多便利和益处:

快速通关,降低转运时间和仓储费用

 1. 减少货物放行的数据项;

 2. 加快货物的放行;

 3. 货物安全查验的最小化;

 4. 在查验环节优先使用非侵入式查验技术;

 5. 适当减少守法良好的AEO企业的费用;

 6. 根据实际需要,延长海关办公时间。

AEO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渠道

 1. AEO企业同意的情况下,将它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提供给其它认证经营者;

 2. 接受《框架》的国家列表;

 3. 公认的安全标准和最佳经验做法列表。

易受阻或危险等级提高时期的特别措施

 1. 在安全级别特殊时期,海关给予优先待遇;

 2. 边境或口岸关闭或重新开放后的优先通关措施;

 3. 危险事件发生后优先向受侵害的国家出口。

优先考虑参加任何新的货物通关改革项目

 1. 采用以账户为基础的集中通关手续,而不是逐票通关;

 2. 简化后续稽查手续;

 3. 允许自我稽查或减少海关稽查;

 4. 对到港后及结关后货物调查的快速处理程序;

 5. 在估征违约金或行政处罚程序中可减轻处罚,瞒骗行为出外;

 6. 增加货物进出口的无纸通关;

 7. 海关优先答复裁定请求;

 8. 允许异地报关;

 9. 在海关开始行政处罚程序前,允许其采取补救措施,瞒骗除外;

 10. 对未能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,不对其另外处以罚金或估征违约金,只收取利息.